叠压供水设备(罐式)
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
一:分类
根据运行特点,叠压供水设备可分为罐式、箱式、高位调试和管泵四种。
罐式叠压供水设备组成和运行方式详见图1
二、设备特点及适用条件
(1)罐式叠压供水设备:
特点:主要有稳流罐、变频调速泵组、气压水罐、变频控制柜、管道、阀门及仪表组成。是叠压供水设备的基本形式。
适用条件:供水流量充足,但压力不能满足用户水压要求的场所。
(2)箱式叠压供水设备:
特点:主要由稳流罐、低位水箱、增压装置、变频调速泵组、变频控制柜、管道、阀门及仪表组成。低位水箱在用水高峰时可补充供水管网水量不足,满足用户用水的需要。
适用条件:(1)适用于供水保证率要高的用户;(2)适用于短时停水或压力过低场所。
注:箱式供水的工况为:
- 市政供水充足时,由稳定流罐供水;
- 市政供水不足时,由稳流罐和低水位水箱供水;
- 市政无法供水时,由低水位水箱供水;
d.水箱储水时间不宜超过12h。需定时循环。
(3)高位调蓄式叠压供水设备
特点:主要有稳流罐、流量控制器、高水位水箱、工频或变频调速泵组、控制柜、管道、阀门及仪表组成。高位水箱可调节流量和稳定压力。
适用条件:(1)适用于有瞬时大流量用水工况的用户;(2)适用于用水压力要求稳定的场所;(3)当供水管道、设备电源、设备机械等故障时,可利用高水位箱保持短时正常供水。
(4)管中泵式叠压供水设备
特点:主要由变频调速泵组、变频控制柜、管道、阀门及仪表组成。设备体积小,节约用房。
适用条件:(1)适用于供水流量充足,但压力不能满足用户水压要求的场所;(2)适用于站房面积小的场所;(3)适用于对放噪声有较高要求的场所。
三、设备选用
(1)生活给水系统采用叠压供水方式,应经当地供水部门同意。
(2) 在定时供水;供水总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供水网可利用的水头过低、压力波动大、管径偏小及供水部门认为不适用的区域不得采用叠压供水。
(3)研究、制造、加工、贮存有毒物质、药品等危险化学物质的工厂、科研所、仓库等场所;不允许停水的用户不得采用叠压供水。
(4)对用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过供水保证成功率要求较高的用户,采用叠压供水时,应采用有效的调蓄措施。
(5) 在市政供水范围内,系统允许的最大设计水量和市政供水干管最低设定压力应由供水部门确定。在自备水源供水的范围内,上述参数应由供水部门或者设计人员技术经济比较厚计算确定。
(6) 叠压供水设备进水管道的管径宜比供水管道至少小两级或两级以上。
四、 设计流量确定
1 、单栋建筑:
1) 无高水位箱时,设计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2)有高水位箱时,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
2 、居住小区的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中的第3.6.1条确定。
3、 不同用水性质的建筑共用同一叠压供水系统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CB50015-2003(2009年版)有关规定确定。
4、当地有给水设计流量实测数据时,可按其确定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
五、 设计压力确定.
1 、叠压供水设备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的配水点水压要求。
2、叠压供水设备的设计扬程应为最不利点的供水所需压力减去最小可利用水压。
3、 叠压供水系统进口处最小可利用水压应经计算确定,不应低于当地供水企业核定的、能够确保系统的接入点周边其他建筑用水的最小服务水压。
4、 叠压供水系统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计算,应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中的第3.6节确定。
5、 叠压供水设备的水泵直接从供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考虑利用供水网络的最大可利用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载情况。
6、 当供水管网水压变化较小时,叠压供水设备的水泵的选型应使给水设计流量等于水泵高效区最大出水量;当供水管网水压变化较大时,水泵选型应使水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况点位于水泵的高效区范围偏向内侧。
7、 对叠压供水设备进行水管的过水能力应进行核算,其流速不宜大于1.2m/S。
8、 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变频工作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设置至少1台备用泵。
9、当设置稳流罐时,稳流罐的容积不应小于1min(有特殊要求时,可增大)设计流量;当设置低位水箱时,水箱的有效容积应为1~2h最大流量;当设置高位水箱时,水箱的调节容积不宜小于0.5h最大流量。水箱储水的停留时间不应大于12h,当停留时间大于12h时,应有强制循环控制功能并应设置持续消毒设备。稳流罐、高位水箱和低位水箱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10、 为满足晚间小流量或零流量供水要求,而不启动主泵时,宜采用气压水罐调节的叠压供水设备,或设置小流量水泵晚间供水。
11、 箱式叠压供水设备可设置增压泵,其流量宜与主泵组相同;台数宜与主泵数量相同,与主泵串联运行。当水泵高效区较宽时,也可不设增压泵。